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7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决定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联合举办2015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立足专业化发展,提升辅导员理论素养。

二、参会方式

论坛采取以文入会的方式。各学院、高密校区要认真组织政工干部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论文,请于97日前将参会论文以及“2015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论文申报表(附件)”发至xsc@qust.edu.cn。学校将择优选送5篇。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具名申报;4人(含4人)以上合作成果只能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论文要求

1.论文须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观点正确,论据充分。

2.论文须未公开发表,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文章要有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于文后,与正文中的指示序号格式一致),严禁抄袭。所提交论文复制比在20%以内(含20%)的可以参加评选;复制比在30%以上(含30%)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所在学校3年内参加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3.论文要有新意,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内容丰富,结构严谨,文风朴实;字数5000字左右。

四、论文评选

1.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进行学术规范检测,并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论文和参加论坛人员。

2.获奖论文将结集出版,并择优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指导性期刊《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3.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附件:2015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论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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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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