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6日 00:00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4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奖励办法》(青科大字[2013]145号,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和荣誉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向全体学生传达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评定细则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但原格式请务必保持不变。单项奖学金和荣誉奖部分,填写“*”表示获得此奖项。学习进步奖学金需要备注两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名次班级内请按学生测评名次排序。

3. 奖学金和荣誉奖公示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表,以A4纸排版,标题用18号宋体字,正文用12号宋体字。另外荣誉称号需用word文档提交汇总表,具体格式以附件7样表为准。

4. 申报学业优秀奖学金者,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上报。

5.鉴于校团委正在完善科技创新奖的评定细则,故本学期的科技创新奖暂不予评定。

6、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在综合测评表备注栏中标明该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7、请各单位务必注意评选比例的基数认定,有比例限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评定,具体细则请遵照文件执行。

8、按照文件第二十二条“学生所获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只发放获奖证书”的规定,请务必注意《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奖学金金额”一项只按最高奖学金额统计,获奖两项及以上者不重复累计奖学金金额。

9、为确保奖学金发放成功,请务必保证所统计信息的正确性。本次所有学生奖学金全部发放至校园一卡通所绑定的建行卡中。附件4《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建行卡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请通知学生及时补办新的建行卡后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

10、各单位奖学金和荣誉奖初评结果要在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地点请于9月17日前通知学生教育管理科。

11、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请各学院负责汇总的老师务必保证所有表格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附件:

1 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2 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3 第二学期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4 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5 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6 荣誉称号公示汇总表(EXCEL)

7 荣誉称号汇总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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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