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4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奖励办法》(青科大字[2013]145号),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向全体学生传达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评定细则,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但原格式请务必保持不变。单项奖学金和荣誉奖部分,填写“*”表示获得此奖项。学习进步奖学金需要备注两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名次。班级内请按学生测评名次排序。
3. 奖学金和荣誉奖公示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表,以A4纸排版,标题用18号宋体字,正文用12号宋体字。另外荣誉称号需用word文档提交汇总表,具体格式以附件7样表为准。
4. 申报学业优秀奖学金者,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上报。
5.鉴于校团委正在完善科技创新奖的评定细则,故本学期的科技创新奖暂不予评定。
6、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在综合测评表备注栏中标明该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7、请各单位务必注意评选比例的基数认定,有比例限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评定,具体细则请遵照文件执行。
8、按照文件第二十二条“学生所获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只发放获奖证书”的规定,请务必注意《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奖学金金额”一项只按最高奖学金额统计,获奖两项及以上者不重复累计奖学金金额。
9、为确保奖学金发放成功,请务必保证所统计信息的正确性。本次所有学生奖学金全部发放至校园一卡通所绑定的建行卡中。附件4《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建行卡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请通知学生及时补办新的建行卡后到财务处收费管理科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
10、各单位奖学金和荣誉奖初评结果要在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地点请于9月17日前通知学生教育管理科。
11、请各单位于9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请各学院负责汇总的老师务必保证所有表格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附件:
1 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2 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3 第二学期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4 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5 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6 荣誉称号公示汇总表(EXCEL)
7 荣誉称号汇总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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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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