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4号),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向全体学生传达奖学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评定细则,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但原格式请务必保持不变。单项奖学金部分,填写“*”表示获得此奖项。学习进步奖学金需要在备注栏中标注两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名次。班级内请按学生测评名次排序。
3. 奖学金公示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表,以A4纸排版,标题用18号宋体字,正文用12号宋体字。
4. 申报学业优秀奖学金者,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审核盖章后上报。
5.科技创新奖的评定细则校团委正在完善中,故本学期的科技创新奖暂不予评定。
6.请各单位务必注意评选比例的基数认定,有比例限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评定,具体细则请遵照文件执行。
7.按照文件第二十二条“学生所获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只发放获奖证书”的规定,请务必注意《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奖学金金额”一项只按最高奖学金额统计,获奖两项及以上者不重复累计奖学金金额。
8.为确保奖学金发放成功,请务必保证所统计信息的正确。学生中共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三种银行卡,使用不同银行卡的学院要“按银行分开制作”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并单独报表,表中学号格式请统一使用文本格式,如有换卡请在备注里写明财务处备案的新卡号。
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缴费卡存在丢失、损坏、更换等情况,请通知学生及时到财务处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9. 各单位奖学金初评结果要在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地点请于3月24日前通知学生教育管理科。
10. 请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第一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第一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
附件:1.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2.第一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3.第一学期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4.第一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5.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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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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