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3]144号)、《青岛科技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奖奖励办法》(青科大字[2013]145号),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要通过召开班会等方式,向全体学生传达新的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相关细则,做好奖学金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并且将品行表现、综合测评排名等情况及时反馈给全体学生,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和公正。
2. 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可直接输入相关信息,但原格式要保持不变。单项奖学金部分,填写“*”表示获得此奖项。学习进步奖学金需要在备注栏中标注两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名次。
3. 奖学金和荣誉奖公示汇总表统一采用excel表,以A4纸排版,标题用18号宋体字,正文用12号宋体字。另外荣誉称号需用word文档提交汇总表,具体格式以附件样表为准。
4. 申报学业优秀奖学金者,需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并由学院、部审核盖章后上报。
5.科技创新奖的评定细则校团委正在制定中,故本学期的科技创新奖暂不予评定。
6、获得荣誉称号的同学需在综合测评表备注栏中标明该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
7.请各单位务必注意评选比例的基数认定,有比例限制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比例并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评定,具体细则请遵照文件执行。
8.按照文件第二十二条“学生所获奖学金按最高额发放,其他奖学金只发放获奖证书”的规定,请务必注意《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奖学金金额”一项只按最高奖学金额统计。
9.为确保奖学金发放成功,请务必保证所统计信息的正确。学生中共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三种银行卡,使用不同银行卡的学院要“按银行分开制作”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并单独报表。
奖学金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对于缴费卡存在丢失、损坏、更换等情况,请通知学生及时到财务处登记备案,以免影响发放。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中的个人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签名后上报。
10. 各单位奖学金和荣誉奖初评结果要在上报前公示,公示时间、地点请于9月19日前通知学生教育管理科。
9. 请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见附件)、各单位新制定的奖学金和荣誉奖评定细则电子版和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书面版(加盖公章)报送学生教育管理科。
附件:1.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2.第二学期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3.第二学期奖学金公示汇总表
4.第二学期奖学金发放信息汇总表
5.青岛科技大学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6、荣誉称号公示汇总表(excel)
7、荣誉称号汇总表(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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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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