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56

青科大学字〔2021〕47号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21〕30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2 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各学院(校区)2021年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就业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将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2 号)(附件1)的要求,对各学院(校区)2021年就业工作过程和毕业去向落实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要求,就业指导中心提供2021年(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的相关数据。各学院(校区)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12:00前,仅需将:《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djyzx@qust.edu.cn。

2.就业指导中心核算并反馈各学院(校区)过程考核得分;并根据2021届毕业去向落实率核算就业率得分。

3.考核各奖项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评定。

四、表彰与奖励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于江波 李炳凯

联系电话:88956956

联系邮箱:kdjyzx@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2.《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

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