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1〕47号
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实现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青科大字〔2021〕30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2 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各学院(校区)2021年就业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就业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将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2 号)(附件1)的要求,对各学院(校区)2021年就业工作过程和毕业去向落实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按照《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要求,就业指导中心提供2021年(时间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的相关数据。各学院(校区)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12:00前,仅需将:《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kdjyzx@qust.edu.cn。
2.就业指导中心核算并反馈各学院(校区)过程考核得分;并根据2021届毕业去向落实率核算就业率得分。
3.考核各奖项按照《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评定。
四、表彰与奖励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于江波 李炳凯
联系电话:88956956
联系邮箱:kdjyzx@qust.edu.cn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就业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
2.《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指标体系》
3.《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就业工作考核过程考核学院支撑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