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辅导员2021年度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3日 10:51

青科大学字〔202212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和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5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校辅导员2021年度优秀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辅导员工作案例须为2021年或延续至2021年的工作实践,主要为面向学生、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等开展的学生工作实践,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均可申报。已入选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不再申报。

二、案例选题范围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具体类别如下。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类。及时掌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思想行为特点,引导师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类。认真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在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方面从严从实、措施得力,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有力有效。

(三)学风建设类。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多措并举激发学习兴趣,引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学习氛围浓厚,总体成绩较好。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类。做好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奖惩管理等管理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学生国防教育和军事技能训练,积极探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规范做好学生奖励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帮扶,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日常管理服务。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类。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和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和心理帮扶,及时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学生养成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没有因心理问题引发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类。运用新媒体技术,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推动思政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加强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引导学生争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校园好网民。创新方式方法,运用网络空间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业指导、生活引导、心理辅导等。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类。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和校园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妥善应对处置,抓好总结分析。

(八)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类。开展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服务,带领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帮助学生树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观,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九)辅导员队伍建设类。聚焦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工作机制、队伍配备、职业规划、培训培养、保障激励等方面采取创新性举措,取得积极进展。

三、案例撰写要求

(一)主题鲜明。案例主题须突出,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挖掘和总结典型性工作案例,体现创新和特色。案例须客观真实,应当是亲身经历、主持或参与开展的工作,不得杜撰和抄袭。为保护学生隐私权,具体案例须隐去学生真实姓名、班级等个人信息。

(二)典型突出。案例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时代性和前瞻性,能够反映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体现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学术规范。案例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学院通报。案例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入选案例,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

(四)文体要求。案例文体要统一,以第一人称撰写,应包括案例基本情况、组织实施(处理处置)过程和工作成效等内容,不超过3000字,可附不超过5项的支撑材料。案例版式:A4纸型(页边距上37毫米、下35毫米、左28毫米、右26毫米),标题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体,二级标题使用楷体_GB2312三号字体,正文使用仿宋_GB2312三号字体,序数按照“一、” “(一)” “1.”“(1)”的顺序使用,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校区,各辅导员工作室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辅导员优秀工作案例评选作为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辅导员认真撰写,择优报送参选,确保参评案例质量。

(二)明确要求,注重质量。我校每个类别的案例至多推荐 1 项到省委教育工委,推荐总数不超过 6 项。各学院、校区每个类别的案例至多推荐1,在校生10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案例不超过11000-2000人的单位不超过22000人以上的单位不超过3

(三)择优推荐,按时报送。学校将通过校级平台对各单位提报的案例进行线上宣传展示,并组织进行评审推荐,在省市级以上获奖的案例,计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辅导员成果奖励”专项。请各学院、校区于67日(周二)中午前,将推荐的工作案例严格按“文体要求”整理,并以“学院(校区)名称-姓名-案例类别-案例名称”命名后,将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联系人:刘海波,电话:88957978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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