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2﹞25号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完善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机制,客观评价学校班主任(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同时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凝聚育人合力,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及2022-2023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核机制。各学院、校区考核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校区遵照本单位班主任(导师)考核管理规定(已经学生处备案)执行。重新修订院级班主任(导师)考核管理相关文件的,请于9月30日前,将新文件报送至学生处工作邮箱。
二、细化考核办法。各学院、校区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原则上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导师)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上学年工作,填写《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学院年级为单位汇总、审核。各学院、校区成立院级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导师)工作进行评议,同时组织班主任(导师)所带学生对其工作进行满意度评议,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及时填写到相关班主任(导师)考核表中,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处工作邮箱。
三、严格选聘标准。各学院、校区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超过所聘班主任(导师)总人数(非总人次、非班级总数)的8%(四舍五入)的比例推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附件2)。原则上专职辅导员不可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获评人选之中管理岗位教师一般不得超过1人。班主任(导师)任职及考核结果将在学校“一库一表一图”数据平台备案,并作为职称评聘等工作的数据来源。根据文件规定,班主任(导师)的任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原则上不允许学年中间更替。此次考核的人员信息应与学年初提交学校的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相符。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工作(附件4)。
四、强化典型引领。各学院、校区结合班主任(导师)考核工作,深入挖掘优秀班主任等先进典型事迹,定期召开学院、校区班主任(导师)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和分享会,利用好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工作纪实、风采展等形式制作优秀、新生班主任(导师)主题网络推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典型选树,提高班主任(导师)影响力和知名度,全面展示班主任(导师)建设成果。同时,各学院、校区优秀班主任(导师)典型事迹可向“青科学工”等平台投稿,学校将择优推送。
五、落实岗位津贴。学校按照10月/学年、150元/月·班为学院划拨班级管理费,本次考核按照10个月工作量划拨经费,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导师)的聘任和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确定发放额度,其中对于考核优秀者建议予以适当体现。各学院、校区要准确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3),非事业编制教工统计发放工资的银行卡信息。发放表经本人签字无误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鉴于财务规则,发放金额不得出现小数点。
六、强化作用发挥。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各学院、校区要加强班主任(导师)工作培训,引导班主任(导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班级班会,深入学生宿舍走访,关注特殊学生,常态化开展学生谈心谈话等工作,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生涯规划、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要通过考核、总结和聘任工作的开展,优胜劣汰,使班主任充分发挥作用,调动班主任(导师)积极性、创造性、主观能动性,协同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七、按时报送材料。
1.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学院汇总打包)
2.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21-2022学年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电子版、签字版)
4.2022-2023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请各学院、校区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于9月30日(星期五)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9)。
联系人:崔伟,联系电话:8895797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