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16:54

青科大学字[2022]39号

各学院校区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基层单位考核负担,充分激发全校学工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学校结合近几年学生工作考核开展情况,继续《青岛科技大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18〕190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指标为主,开展202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2022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坚持与时俱进,突出重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整体延续了上一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附件1),部分指标结合2022年工作实际进行了完善202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主要有以下两部分内容:

1.学校评价。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各学院(校区)年度学生工作原始数据,并根据评分依据赋予相应分值;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负责收集、汇总各部分数据和成绩。

2.学生评价。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针对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和辅导员职业素质,同步开展全校学生满意度调查,各学院(校区)组织学生按时参与网上问卷调查(学生参与率不低于70%)。

学院(校区)学生工作考核成绩=学校评价*70%+学生评价*30%。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学生工作考核,认真对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做好2022年度学生工作总结,并配合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支撑材料和数据等信息。

2.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统筹相关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等,认真梳理2022年度各学院(校区)学生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3.请各学院(校区)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附件2),并于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综合服务楼2009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附件1:2022年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修订)

附件2:2022年学生工作科研及论文发表、获奖,自主培训统计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