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3〕8号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学校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高职)生,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育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本专科生由各学院、校区组织评选,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评选条件按照《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附件3)执行,且2021年9月份至今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及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需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天。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等额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为差额推荐,每个单位至多推荐1个班集体参评。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宣传。各单位要以此次评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学院、校区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本单位所有报名参评学生事迹(宣传内容应包含候选人照片、主要事迹、获得奖励情况等信息),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3.学校评审。学生处负责审核各单位的评审过程和结果。省级先进班集体由学校组织评审。最终候选个人和集体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4.各单位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独推荐退役大学生士兵参评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不限。该项指标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共6个名额,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共3个名额,由学生处国防教育科组织评选。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以下材料均包含学院推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评材料)
(1)《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支撑材料(每名学生/班级单独一个文件夹,以“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姓名/班级”命名):学院评审(推荐)学生、班级的班级民主推荐情况(电子扫描件,参考附件4)、成绩单(电子扫描件,2021年9月份至今)、校级层面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1份,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以上荣誉称号);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以及入伍期间立功获奖证书扫描件(照片)等。
2.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所有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