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科大学字﹝2023﹞15号
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有效提升学校辅导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培育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辅导员团队,促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于2021年立项建设了第一批辅导员工作室。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对首批立项建设的辅导员工作室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关于公布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青科大学字〔2021〕10号)中7个辅导员工作室和全体工作室成员。
二、考核内容
1.辅导员工作室工作场所建设情况;
2.辅导员工作室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
3.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室中的职责、作用,上年度围绕工作室建设方向发表论文、课题立项等研究成果,以及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工作相关的活动比赛或荣誉评选情况;
4.辅导员工作室在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成果;
5.辅导员工作室在工作经验交流、融媒体建设、宣传教育引导、育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特色典型和成效。
三、结项要求
校、院级工作室两年内需完成以下前三项任务中的两项,校级工作室还需完成第四项:
(1)团队成员每年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需与工作室建设方向相关;
(2)团队成员获得2个校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项目;
(3)建设一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微信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定期推广学生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并被学校评为“十佳”优秀微信平台。
(4)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工作相关的活动比赛或荣誉评选中获奖1项,如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论坛征文、优秀工作案例、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在青高校“十佳辅导员”等。
四、考核方式
1.材料报送。各辅导员工作室对照考核内容和结项要求,结合实际提交建设周期内总结材料,材料建议图文并茂,其中文字不超过5000字,于6月16日(周五)前,提交至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2.公开展示。各辅导员工作室对照考核内容,创新思路,通过一图读懂、成长纪实等形式制作辅导员工作室网络推文,通过工作室官微、学院官微等平台全面展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果,并于6月23日(周五)前向“青科学工”平台投稿,投稿邮箱:qkxg@qust.edu.cn。
3.汇报答辩。工作室主持人围绕团队建设、工作开展、研究成果、建设成效和下一阶段计划等方面阐述6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辅导员工作室总结材料、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再查阅实证材料或组织实地考察,通过评审确定工作室结项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
五、考核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辅导员工作室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积极发动,认真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保证质量、按时报送。各辅导员工作室报送的材料、成果要确保真实有效,着力推出富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生工作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展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果。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