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和安全文明创建,强化学生宿舍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优雅、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结合学校《关于开展“倡树文明新风,争做时代新人”文明建设月的通知》(青科大学字﹝2023﹞30号)精神,积极开展“养成教育建设行动”“安全规范建设行动”,决定开展秋季学生宿舍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0月20日-10月24日,各学院、校区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自查自纠。
10月25日(周三)上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宿舍。
三、检查人员
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地面物品(箱子、脸盆、鞋子等)摆放整齐有序;
3.垃圾入篓,且不得溢出垃圾篓。
(二)床铺(20分)
1.被子叠放整齐,床面干净、平整、卫生;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3.床架除蚊帐、床帘外,不得悬挂衣服等其他物品。
(三)桌椅(15分)
1.桌面整洁,水杯、台灯、电脑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书籍置于书架上,摆放整齐有序;
3.电源排插置于桌上,电线及各类充电线捋顺且放置整齐有序;
4.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自购电脑桌、椅子等不得占据房间公共区域,放置不能影响人员紧急疏散。
(四)衣柜(5分)
1.柜面不得涂鸦、粘贴海报;
2.衣柜柜体不得粘贴挂钩或悬挂物品。
(五)门窗(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六)室内面貌(20分)
1.墙面不得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3.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七)阳台(10分)
1.干净无垃圾、污迹;
2.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宿舍此项分转到第六项
五、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宿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宿舍(公寓)门口、走廊等区域无垃圾、杂物堆放;
2.宿舍(公寓)内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宿舍(公寓)无人时,插排、电灯等电器要断电;
3.宿舍(公寓)内不得抽烟,不得存放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4.宿舍(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迅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不留卫生死角,创建良好的宿舍风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学生宿舍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检查组(另行通知)按照本次安全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抽查的宿舍楼和房间进行仔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请注明存在的问题,并拍照留存。
3.请各学院于10月23日(周一)下午3点前将参加验收检查的老师名单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给热孜亚老师。
各学院、校区要巩固宿舍综合治理成果,注重宿舍日常卫生的保持,积极创建优良宿舍生活环境。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