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春季天气干燥,火灾易发、多发。为进一步强化学生公寓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消除学生公寓安全隐患,共建美丽温馨生活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公寓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3月7日-3月12日,各学院、校区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自查自纠。
3月13日(周三)上午,学校组织检查组对公寓进行卫生安全秩序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公寓。
三、检查人员
学生处、研究生院、后勤处、保卫处,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专兼职辅导员。
四、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地面物品(箱子、脸盆、鞋子等)摆放整齐有序;
3.垃圾入篓,且不得溢出垃圾篓。
(二)床铺(20分)
1.被子叠放整齐,床面干净、平整、卫生;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3.床架除蚊帐、床帘外,不得悬挂衣服等其他物品。
(三)桌椅(15分)
1.桌面整洁,水杯、台灯、电脑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书籍置于书架上,摆放整齐有序;
3.电源排插置于桌上,电线及各类充电线捋顺且放置整齐有序;
4.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自购电脑桌、椅子等不得占据房间公共区域,放置不能影响人员紧急疏散。
(四)衣柜(5分)
1.柜面不得涂鸦、粘贴海报;
2.衣柜柜体不得粘贴挂钩或悬挂物品。
(五)门窗(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六)室内面貌(20分)
1.墙面不得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3.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七)阳台(10分)
1.干净无垃圾、污迹;
2.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公寓此项分转到第六项
五、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公寓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公寓门口、走廊等区域无垃圾、杂物堆放;
2.公寓内不得使用违章电器,公寓无人时,插排、电灯等电器要断电;
3.公寓内不得抽烟,不得存放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4.公寓内不得饲养宠物。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迅速组织开展学生公寓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不留卫生死角,创建良好的公寓风貌。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认真组织学生公寓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各检查组(另行通知)按照本次安全检查重点事项,对所抽查的公寓楼和房间进行仔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检查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请注明存在的问题,并拍照留存。
3.请各学院于3月11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参加验收检查的老师名单通过企业微信在线表格(另行通知)报送。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后勤管理处 保卫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