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秩序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35

各学院、校区:

进一步巩固“宿舍文明建设月”建设成效打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宿舍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秩序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3-6月7日,各学院、校区对照检查内容及标准自查自改。

6月5日-6月7日,学生处联合后勤处对标杆宿舍和党员宿舍随机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科生、研究生宿舍

、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地面(20分)

1.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

2.地面物品(箱子、脸盆、鞋子等)摆放整齐有序;

3.垃圾入篓,且不得溢出垃圾篓。

(二)床铺(20分)

1.被子叠放整齐,床面干净、平整、卫生;

2.床上、床头及周围物品摆放整齐;

3.床架除蚊帐、床帘外,不得悬挂衣服等其他物品。

(三)桌椅(15分)

1.桌面整洁,水杯、台灯、电脑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书籍置于书架上,摆放整齐有序;

3.电源排插置于桌上,电线及各类充电线捋顺且放置整齐有序;

4.方凳与桌子统一摆放整齐,自购电脑桌、椅子等不得占据房间公共区域,放置不能影响人员紧急疏散。

(四)衣柜(5分)

1.柜面不得涂鸦、粘贴海报;

2.衣柜柜体不得粘贴挂钩或悬挂物品。

(五)门窗(10分)

1.门窗上无污点、脚印及球印,门框无灰尘,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

2.窗台和暖气片上干净无杂物。

(六)室内面貌(20分)

1.墙面不得乱贴、乱涂、乱划;

2.室内无异味,无蜘蛛网,无卫生死角;

3.不乱挂衣服、钉钉子、拉绳子。

(七)阳台(10分)

1.干净无垃圾、污迹;

2.不乱堆放物品。

注:无阳台的宿舍此项分转到第六项

、结果评定

(一)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0-85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标杆宿舍若出现不合格情况,取消其标杆宿舍荣誉称号。党员宿舍若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所在的支部进行谈话整改。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宿舍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1.宿舍门口、走廊等区域有垃圾、杂物堆放;

2.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或宿舍无人时插排、电灯等电器未断电;

3.宿舍内吸烟或有烟头、存放车载电瓶、酒精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4.宿舍内饲养宠物。

、工作要求

1.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标准自查自改,不留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建立自查档案、强化督促整改、挂钩评优评先、落实结果运用。要充分发挥标杆宿舍和党员宿舍的典型示范作用,建立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打造学生宿舍安全健康文明风貌。请将本次检查结果填写附件《6月份学生宿舍安全卫生秩序学院检查表》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xscjygl@qust.edu.cn 。

2.各学院、校区对于宿舍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可以形成工作案例积极投稿“青科学工”微信公众号。


学生工作处 后勤处

2024年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