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班主任考核及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主任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1:17

青科大学字﹝202428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推进“三全育人”,完善学校班主任(导师)工作机制,客观评价学校班主任(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同时表彰优秀、鼓励先进,凝聚育人合力,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专科班主任(导师)考核及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主任(导师)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核机制。各学院、校区考核应按照《青岛科技大学班主任(导师)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校区遵照本单位班主任(导师)考核管理规定(已经学生处备案)执行。重新修订院级班主任(导师)考核管理相关文件的,请10月10日前,将新文件报送至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

二、规范考核流程各学院、校区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原则上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议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

1.班主任(导师)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上学年工作,填写《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学院年级为单位汇总、审核。

2.各学院、校区成立院级考核小组,对班主任(导师)工作进行评议,同时组织班主任(导师)所带学生对其工作进行满意度评议,形成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比例不超过15%

3.根据考核结果,按照不超过所聘班主任(导师)总人数(非总人次、非班级总数)的8%(四舍五入)的比例推选“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原则上专职辅导员不可参评校级优秀班主任(导师),获评人选之中管理岗位教师一般不得超过1人。

4.根据文件规定,班主任(导师)的任期原则上不少于2年,原则上不允许学年中间更替。此次考核的人员信息应与学年初提交学校的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相符考核及推荐结果填写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三、严格选聘标准。班主任(导师)原则上要从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业务教师或政工干部中选拔。班主任的配备以自然班为单位,每名班主任负责的班级最多不能超过2个。实行导师制的学院校区在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原则下自行把握制定有关办法选聘结束后填写《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4)。

四、强化典型引领。各学院、校区结合班主任(导师)考核工作,深入挖掘优秀班主任等先进典型事迹,定期召开学院、校区班主任(导师)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和分享会,利用好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工作纪实、风采展等形式制作优秀、新生班主任(导师)主题网络推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典型选树,提高班主任(导师)影响力和知名度,全面展示班主任(导师)建设成果。各学院、校区提报一名优秀班主任(导师)典型事迹宣传材料(图文1500字以内),学校将择优在线上平台推送

五、落实岗位津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次考核按照10个月工作量划拨经费班均120元/月,各学院、校区要加强和改进班主任(导师)的聘任和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岗位津贴的重要依据,确定发放额度,其中对于考核优秀者建议予以适当体现。各学院、校区要准确填写《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附件3),非事业编制教工统计发放工资的银行卡信息。发放表经本人签字无误报送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鉴于财务规则,发放金额不得出现小数点。

六、强化作用发挥。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各学院、校区要加强班主任(导师)工作培训,引导班主任(导师)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召开班级班会,深入学生宿舍走访,关注特殊学生,常态化开展学生谈心谈话等工作,抓好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生涯规划、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工作,要通过考核、总结和聘任工作的开展,优胜劣汰,使班主任充分发挥作用,调动班主任(导师)积极性、创造性、主观能动性,协同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七、按时报送材料。

1.2023-2024学年班主任(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学院汇总打包)

2.2023-2024学年班主任(导师)考核情况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

3.2023-2024学年班主任(导师)津贴发放明细表(电子版、签字版)

4.2024-2025学年班主任(导师)聘任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请各学院、校区按照上述要求,将相关材料10月25日(星期五)前,电子版发至学生处工作邮箱:xscjygl@qust.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2009)。

联系人:郭蒙蒙  管羽

联系电话:88957978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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