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发挥工作室育人优势,提升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专家化水平,现决定开展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
二、考核时间
2024年11月
三、考核程序
(一)工作室提交考核材料。
(二)党委学生工作部就工作室提交的相关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
(三)对于符合建设要求的,评定为考核合格,工作室可按计划开展下阶段建设工作;对于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工作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作撤项处理。
四、考核内容
各工作室提交的书面报告材料及现场答辩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工作室依据既定计划开展工作情况
各工作室对照立项申请时的工作计划,全面清晰列举立项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详细阐述各项计划的当前进度、遇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及改进计划。
(二)工作室开展学生工作情况
各工作室开展的学生工作情况,提交内容中应包括面向学生开展教育、管理、服务的次数及效果;同时附相关工作报道、照片等作为支撑材料。
(三)工作室的阶段性工作成果(以下成果暂时未取得的可不体现)
1.工作室场地及团队建设情况;
2.工作室围绕既定主题开展的调查研究及调研报告;
3.工作室形成的可推广使用的工作模式、工作方法、工作案例等;
4.工作室成员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情况或主持校级(含)以上课题情况;
5.工作室团队或个人成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情况。
(四)工作室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各工作室在原有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进展及未来发展趋势,制定更为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涵盖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及预期成果,并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
五、考核安排
1.书面汇报。各工作室需提交《青岛科技大学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表》(见附件1)和中期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并另附相应支撑材料,于11月23日前电子版提交到邮箱xsczhxx@126.com,邮件命名:工作室负责人姓名+中期考核材料,纸质版交至综合服务楼2009。
2.现场答辩。拟定于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展辅导员工作室中期考核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请准备汇报PPT于11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xsczhxx@126.com,邮件命名:工作室负责人姓名+中期考核PPT。
联系人:孟祥伟 88959072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日